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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,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132号公告,决定对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,抽查商品的范围涉及19类进出口商品,其中进口商品7类,出口商品12类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中,包括节日灯串、LED照明光源。



对此提醒,对“法检商品”之外的其他进出口商品的“抽查”,公告附件已列出具体抽查商品种类,相关进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。


延伸阅读
根据《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(2018修改)》相关规定,对实施抽查检验的出口商品,海关可以在出口商品的生产单位、货物集散地或者发运口岸进行抽样。经海关抽查合格的出口商品,签发抽查情况通知单;不合格的,签发抽查不合格通知单,并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,经重新检测合格后,方准出口;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,重新检测仍不合格的,不准出口。

节日灯串、LED照明光源被列入出口商品抽查范围,相关企业应做好必要的应对措施。